创业板公司引入多重股权架构探讨

作者: 冯向前

关键词: 多重股权架构 同股同权 创业板 表决权 收益分配权

摘要:多重股权架构是指公司股权架构中允许多类股票存在,尤其是附带多重投票权的股票。本文拟就允许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存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此类股票进行初步探讨。多重股权架构将给企业提供更为灵活的运作空间,允许此类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将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对中小创新企业的服务与支持力度,但同时也给公众投资者保护带来一定风险。在创业板引入多重股权架构的主要法律障碍来自《公司法》一百零三条对“一股一权”的限制,但参照优先股的推出方式可由国务院、证监会、交易所自上而下逐级进行制度制定与创新,同时也应制定相应配套措施以尽可能降低相关风险。


上一篇:交叉上市能降低信息不对称吗?——基于AH股的实证分析
下一篇:制度、社会资本与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约束——基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

深圳证券交易所  版权所有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50126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