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的误解:“注册制”与“核准制”辨析

作者: 沈朝晖

关键词: 首次公开发行 实质审核 注册制 核准制

摘要:美国本土公司在美国境内IPO,在联邦制的宪政结构中,一般必须在联邦与州(发行或销售涉及的州)两个层面同时注册(联邦或州豁免注册的情形除外),这就是所谓的双重注册制(Dual Registration):联邦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主,联邦证券监管权限受到严格限定,而各州的证券发行监管一百多年来普遍实行实质审核,控制证券的投资风险。这是完整的美国本土公司IPO监管制度。目前我国国内教科书以是否存在实质审核为标准,将证券发行制度分为注册制与核准制,认为美国的注册制让公司IPO不必经受实质审核,从而引以为中国本土IPO监管改革的方向;而事实上,美国的双重注册制审核中充满了实质审核。中国公司赴美上市,属于在美国的国际板上市,豁免州的注册与实质审查,只需要在联邦注册。若只从外在视角单向度观察美国的IPO监管制度,将限制人们认识美国本土公司首发上市监管制度的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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