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制度:现状、问题及展望

作者: 杨喆 [1] ; 汪敏达 [2]

摘要:我国多层次多元化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制度体系建立在“公开发行制度”基础上,这一方面为资本市场拓展深度和广度提供了前提,但另一方面,将公开转让、定向转让、定向发行等行为解释为公开发行,也造成了概念的混淆和制度的不适,影响了集中统一监管体系的建设。利用《证券法》修订的时机,将监管的逻辑起点由“公开发行”转变为“公众公司”,建立统一的公众公司监管制度架构,有利于理清监管制度的逻辑混乱和制度不适,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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