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柿场中刑事立洲公司的初衷与现实

作者: 赵忠龙

关键词: 公司犯罪 刑事责任 公共选择

摘要:以刑事立法规制公司,正确判断和规制公司违法行为需要基于公司治理来判断公司行为。为了震慑或控制公司犯罪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经济和社会损失,立法一再扩展可以追究公司刑事责任的适用范围。对于如何规范公司行为,立法和规制机关有很多选择:既可以增加公司民事责任,也可以增加公司刑事责任,还可以增加其他参与人的责任(如经理、会计等),或增加直接监管,或者形成综合上述各种选项的组合。公司利益群体更倾向于公司刑事执法,因为相较民事途径而言,刑事途径实施频率偏低。另外,刑事立法规制公司可能导致更多公司违法行为不能提起民事诉讼,反而帮助公司逃脱了可以通过民事途径追究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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