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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会员大会决议

(发布时间:2017-04-17 09:42:00)
    2017年4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召开会员大会,会议由理事会召集、理事长吴利军主持,114家会员代表出席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深交所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第三届理事会的工作,认为第三届理事会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决策枢纽功能,推动深交所市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大会提出,在新的历史时期,新一届理事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携手广大会员,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发展方向,全力推进市场建设各项工作,努力将深交所建设成为服务国家战略全局、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国际一流证券交易所。
    会议审议通过了深交所总经理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深交所经理层的工作,认为深交所经理层认真落实理事会各项决策,切实履行市场运行和日常经营管理职责,在一线监管、风险防范、市场建设、技术发展、内部管理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大会要求,深交所经理层要继续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履行好一线监管职责,维护好市场秩序,努力实现市场发展、监管、服务、技术和管理的全面提升,进一步增强深交所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开创深交所各项事业新局面。
    会议审议通过了深交所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第一届监事会的工作,认为第一届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着力强化自身建设,在推动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监督、强化风险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有效发挥了监督作用。大会提出,新一届监事会要紧密围绕深交所中心工作,强化合规运行,注重风险防范,不断完善自身监督职能,全力保障深交所规范稳健有序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章程(修订草案)》”)。大会认为,章程是深交所设立、运营的基础性、纲领性文件。《章程(修订草案)》从落实党委政治领导核心作用、强化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推行“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交易行为监管模式、完善交易所治理结构、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修订,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监管实践需要。会议要求,《章程(修订草案)》应按照有关规定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会员理事、第二届监事会会员监事。
    第四届理事会会员理事8名,分别是(按会员名称拼音排序,下同):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王连志、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姚文平、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冉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瞿秋平、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兰荣、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陈共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王岩、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亮
    第二届监事会会员监事3名,分别是: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孙树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王松、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张佑君
    大会号召,深交所和全体会员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凝心聚力、奋发进取,共同推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努力为支持国家战略、服务创新创业和实体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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