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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中金-蚂蚁微贷2015年第三期小额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18 11:56:00)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5年9月21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中金-蚂蚁微贷2015年第三期小额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中金-蚂蚁微贷第三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中金-蚂蚁微贷第三期”的转让业务。
    二、“中金-蚂蚁微贷第三期”设立日期为2015年7月10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15蚂蚁3A”,证券代码为“119204”,到期日为2016年10月25日,还本付息方式为首年按季付息,次年按月付息、次优级当月利息支付后摊还本金。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15蚂蚁3B”,证券代码为“119205”,到期日为2016年10月25日,还本付息方式为首年按季付息,次年按月付息、过手还本。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为1期,计划存续期内不转让。
    三、“15蚂蚁3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15蚂蚁3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对首次参加“中金-蚂蚁微贷第三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中金-蚂蚁微贷第三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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